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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8/2024
女性生育第二胎意願 問卷調查結果發佈會
近七成母親不會或猶豫生育第二胎   加強支援雙職家長育兒刻不容緩   (香港,2024年8月27日)政府近年鼓勵生育,以組合拳的方式推行一系列鼓勵生育措施,希望為社會締造更有利的育兒和家庭友善環境。香港保護兒童會(下稱「本會」)於2024年5月14日至6月7日期間進行了女性生育第二胎意願網上問卷調查,目的是探討本港已生育婦女的再生育意願以及她們對政府及職場支援育兒措施的訴求。是項調查的目標對象為本港18歲至45歲、已生育一胎的婦女,合共收集了1,264份有效回應。   主要調查結果   (一)接近七成受訪者不會或未決定是否生第二胎:33.9%受訪者表示不會考慮再多生一個孩子;34.9%受訪者則未決定/未想好會否多生一個孩子;只有31.2%受訪者考慮再多生一個孩子。 (二)教顧壓力和社會支援配套不足,窒礙生育意欲:調查發現婦女不會或者猶豫是否生第二胎的主要原因,依次為 1. 經濟壓力重 2. 教育及管教壓力重 3. 居住環境太細 4. 工作時間過長,難以兼顧工作和育兒5. 日間幼兒照顧服務不足。 (三)家庭友善、醫療與日間託兒服務並行,共同支援育兒:受訪者認為最能提高生育意欲的政府措施是 1. 提供育嬰假及家長假 2. 延長及落實全薪侍產假和產假 3. 設立兒童醫療券 4. 增加子女免稅額 5. 設立奶粉津貼 6. 增加日間幼兒照顧服務名額。受訪者認為最能幫助在職家長育兒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分別為1. 彈性工作時間 2.容許員工居家或遙距辦公 3. 增加有子女的員工的年假日數 4. 給予員工及其家人醫療保障 5. 提供託兒服務。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周舜宜表示:「綜觀調查結果,政府應儘早擴充日間幼兒教顧服務,包括增加幼兒中心的名額和長全日的學額分配,以分擔家庭育兒壓力,增加生育意願,亦可讓婦女放心投身職場以減輕家庭經濟壓力。長遠而言,商界亦應普及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減少女性在就業與照顧子女之間的拉扯,共同應對本港低生育率及勞動力萎縮的情況。」   建議   (一)增加日間幼兒照顧服務名額   本港的幼兒中心為3歲以下幼兒提供日間照顧服務,惟當中2歲以下的服務名額一直遠低於本港相應歲數的幼兒,每40名幼兒僅得1個名額,部分家長甚至需要跨區託兒。以本會屬下五間嬰兒園爲例,共提供329個服務名額,但輪候服務人數近1,500人。   在2023年4月至12月,全港資助幼兒中心總服務名額約9,000個,其中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的平均使用率則長期保持在95%高水平。另一方面,資助幼兒中心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提供受資助的暫託幼兒服務及延長時間服務,兩個服務的平均使用率卻分別只有51%和39%。   因此,政府需要繼續增加日間幼兒照顧服務的名額,尤其是幼兒中心2歲以下的服務名額。當局亦需加強宣傳暫託幼兒、延長時間及學前兒童課餘託管等服務,著力提高其認知度和使用率,讓更多有需要的家庭得到適切的支援。   (二)加強宣傳長全日制幼兒學校的好處   長全日制幼兒學校(每天上午8時至傍晚6時,每星期 5.5 天)除了為幼兒設計以幼兒全面發展為核心的課程,亦提供輔助服務,包括延長時間服務(可照顧兒童至最遲晚上8時)、暫託幼兒服務和兼收服務等。長全日制幼兒學校為幼兒提供照顧和教育服務,分擔家長的壓力,支持雙職家長兼顧工作和家庭,對加強生育二胎的意欲及釋放婦女勞動力有莫大幫助。   然而,在2023-24年度參加學前教育學券計劃/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學前教育學額中,「長全日制」學額僅佔整體學額的17.5%,「全日制」(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4時半,每星期 5天)學額亦只佔整體21.8%。本會建議政府增加長全日制學前教育的學額分配,方能配合社會雙職家庭的實際需要。   (三)全日制和長全日制幼兒學校納入15年免費教育   政府推行的15年免費教育,其中半日制幼稚園獲全面資助,全日制和長全日制幼兒學校則只分別獲得半日制單位資助額的30%及60%的額外資助(在2023/24年度,半日制、全日制及長全日制的資助額分別為每名學童每年38,170元、49,620元及61,070元)。   在2023/24年度,參與幼稚園計劃的372間全日制幼稚園和243間長全日制幼兒學校中,分別有349間和232間幼稚園和幼兒學校在接受資助後仍收取學費,當中全年學費中位數分別為9,600元和13,300元,最高學費則分別達28,100元和29,300元。   本會建議政府將全日制和長全日制幼兒學校納入全面資助範圍,同時將兩者學位優先分配給單親和雙職家庭。這可以讓父母放心外出工作,又能保障基層學童入讀全日制和長全日制幼兒學校的權利。   (四)兒童醫療券   政府可參考長者醫療券的運作模式,增設「兒童醫療券」,每年注資指定金額,減輕育兒家庭的經濟負擔,同時確保兒童能適時就醫。   (五)社會共同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本會建議政府考慮將產假及侍產假延長,讓父母能協力照顧初生嬰兒,從而減輕母親因壓力和疲勞而產生的身心健康問題。同時,政府可參考內地、台灣、新加坡等鄰近地區增設「父母育兒假」和「家庭假」,讓家長可以照顧孩子和處理與子女有關的事項,以鼓勵企業跟隨執行。其中「父母育兒假」指父母在子女年滿3歲以前,每年各享一定日數的全薪育兒假(例如内地的父母育兒假為每年10日)。   政府亦可向僱主提供稅務寬減、津貼等誘因,以鼓勵僱主推行彈性工作時間等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協助家長在工作和家庭之間取得平衡。